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税务筹划  
      “五个案例”深度解析个人所得税筹划!
     发布时间:2016/6/16    来源:   阅读次数:1690
     

    筹划类型一:纳税人主体类别的筹划

    筹划原理:利用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主体采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的特点。

    案例1:关于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选择。

    案例:

    斯诺先生是美国居民,打算来我国居住一年半,本来计划是2016年1月1日来中国并于2017年5月30日回美国。为了避免成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斯诺先生对其行程做了一个调整,决定于2016年2月10日来中国,于2017年7月10日回国。这样,虽然斯诺先生仍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半时间,但由于其跨越了两个纳税年度,而且在这两个纳税年度内均没有居住满一年,因此并不构成我国的居民纳税人。也就是说,斯诺先生可以只就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纳税,从而避免了无限纳税义务。

    税法依据: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分类

    我国税法上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国税法居民,一类是非中国税法居民,前者称为居民纳税人,后者称为非居民纳税人,前者的所得无论是否来源于中国境内都要向中国政府纳税,后者只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才向中国政府纳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包括有以下两类:

    一是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

    二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关于"中国境内"的概念,是指中国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小结:

    居民纳税人判断标准合理安排居住时间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从而达到避免无限纳税义务,直接减少纳税绝对额而取得收益。

    案例2:分离个人独资企业。

    案例:

    王先生创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销售商品和加工、修理两项业务。王先生负责销售,王夫人负责加工、修理。2x04年实现销售纯收入4万元,取得加工、修理纯收入3万元。则该独资企业2x0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70000×35%-6750=17750(元)。如果王先生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设立两个独资企业,一个由自己负责管理专营销售业务,另一个由王夫人负责管理加工、修理业务。假设2x05年度经营收入不变,应纳所得税额为:40000×30%-4250 30000×20%-1250=12500(元)。经过纳税筹划,该家庭所创办的企业2x05年度少纳个人所得税17750—12500=5250(元)。

    相关文章: 个人所得税筹划

    · “宅男宅女”们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016-09-26
    · “五个案例”深度解析个人所得税筹划! 2016-06-16
    · 有限合伙PE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筹划(附各地规定) 2016-06-16
    · 个人所得税筹划10件事 2014-12-31
    · 期权激励方式下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014-12-31
    · 利用税收优惠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011-11-21
    · 利用税法优惠政策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011-11-21
    · 个人所得税筹划空间分析 2011-11-21
    · 个人所得税筹划概述 2011-11-21
    · 个人所得税筹划――捐赠有学问 2011-11-21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4 - 2027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5388   传真: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